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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税务局更新受新冠疫情限制企业的外卖酒精政策

2023-04-24人已围观

澳大利亚税务局更新受新冠疫情限制企业的外卖酒精政策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对外卖啤酒和混合饮料进行了一些重要改革,以支持因新冠肺炎限制而面临贸易困难的酒精行业企业。

酒吧和其他持牌经营场所特别感兴趣的是,根据新冠肺炎限制经营的场馆可以将桶装啤酒重新包装成密封容器外卖,而无需获得消费品制造商许可证,也无需支付进一步的消费税。

澳大利亚税务局还更新了他们对外卖混合酒精饮料(即鸡尾酒)的持续立场。阅读ATO的以下声明,了解所有详细信息:

外卖啤酒

澳大利亚税务局认识到,由于新冠肺炎的限制,酒类服务行业的许多企业都面临着困难。因此,为了支持受影响的企业,从2021 7月29日至10月31日,面临新冠肺炎限制的酒类服务场所可以重新包装完税的桶装啤酒,将其装在密封容器(如种植者)中外卖,而无需:

获得进一步支付消费税许可的消费税制造商。

这适用于在新冠肺炎限制下运营的酒精服务场所,例如:

仅限外卖服务必须遵守四平方米规则对封闭空间内的顾客数量有限制。

外卖混合酒精饮料

澳大利亚税务局已经更新了他们目前对外卖混合酒精饮料的立场。

以下情况不被视为制造需要消费税制造商许可证的新的应纳税酒精产品,或进一步的消费税适用于:

当调酒师使用消费税或关税支付的酒精来准备混合酒精饮料(例如鸡尾酒),供顾客在一个密封的单份容器中带走并在购买后不久食用时,该容器不能设计用于中长期储存,例如用于制造即饮饮料(RTD)的罐或瓶类型。

你可以在澳大利亚税务局的网站上找到更多关于这些变化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