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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酒商“套牌”自家进口葡萄酒2200箱

2024-10-18人已围观

一、案件概述

近日,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王某,一位从事俄货贸易的商人,因发现其从俄罗斯进口的某品牌葡萄酒销路良好,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私自仿冒生产并销售该品牌葡萄酒,最终被抓获并起诉。

二、案件详情

2018年2月,王某在未获得注册商标使用权的情况下,委托山东某葡萄酒公司加工了2200箱假冒半成品红酒。随后,这批红酒被运至另一地点贴标、装箱,并最终存放于牡丹江市的仓库中。同年6月,王某在准备销售这批假冒红酒时被执法人员发现并扣押。

三、法律行动

东安区检察院在审查此案后,认为王某的行为不仅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而且在民事上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检察院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东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四、庭审结果

在庭审中,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判令王某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并承担销毁假冒红酒的相关费用。法庭将择日宣判。

五、行业现状

进口商套牌自家进口葡萄酒的行为在行业内并非个案。深圳市葡萄酒行业协会会长武运平指出,此类行为已有10年之久,且以法国非知名品牌为主。这些酒商通过低成本仿冒,获得高额利润。

六、专家观点

滨州医学院葡萄酒学院副院长刘世松强调,非法牟利行为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还扰乱了市场秩序。他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进口与销售数量相符。

七、防治建议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打击力度,从源头掐断不法行为。同时,辅料供应商与经销商也应加强自律,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八、酒的发展历程

[此处补充该品牌葡萄酒的发展历程,包括其起源、发展阶段、市场表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