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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尔多分级制度详解(波尔多红酒分级制度)

2024-10-12人已围观

波尔多产区的分级制度概览

1855 Grands Crus Classés

梅多克和苏玳1855年分级制度

波尔多的分级制度始于1855年,拿破仑三世时期,主要针对梅多克和苏玳地区的葡萄酒。该分级制度将61家酒庄分为五个级别,包括5家一等列级庄、15家二等列级庄、14家三等列级庄、10家四等列级庄和18家五等列级庄。此外,还包括27家苏玳和巴萨克酒庄的甜白葡萄酒,分为超一级名庄、一级名庄和二级名庄三个级别。自分级制度建立以来,仅有木桐酒庄在1973年从二级升为一级。

Cru Bourgeois Classification

梅多克中级名庄分级制度

1932年建立的梅多克中级名庄分级制度,旨在发掘该地区性价比高的优质红葡萄酒。该分级制度会周期性进行审定,目前由超过250家酒庄组成,这些酒庄大多由家族经营,其葡萄酒产量占梅多克地区总量的40%以上。

Le Classement des Graves

格拉夫分级制度

1953年建立的格拉夫分级制度,由16家列级名庄组成,包括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该分级制度没有具体等级之分,且自建立以来未进行过修订。侯伯王酒庄是唯一同时列入格拉夫分级和1855分级的酒庄。

Le Classement de Saint-Emilion

圣艾美隆分级制度

圣艾美隆分级制度自1954年建立,每十年审核一次。该分级制度将酒庄分为顶级酒庄(A级和B级)和特级酒庄。目前共有15家顶级酒庄和57家特级酒庄。

Crus Artisans du Médoc

波尔多工艺酒庄分级制度

波尔多工艺酒庄分级制度由8个梅多克产区的家族式经营的小酒庄组成,这些酒庄拥有超过150年的历史,并在1994年得到欧盟的正式认可。2006年,共有44家酒庄被列为工艺酒庄,尽管规模较小,但依然能够生产出卓越的葡萄酒。

波尔多葡萄酒的发展历程

波尔多葡萄酒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但直到中世纪,随着贸易的发展,波尔多葡萄酒才开始在欧洲声名鹊起。18世纪,随着航运和保险业的发展,波尔多葡萄酒的出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19世纪,波尔多葡萄酒的分级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其品质和声誉的进一步巩固。20世纪,随着全球化的推进,波尔多葡萄酒的国际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结语

波尔多的分级制度不仅是对葡萄酒品质的一种认可,也是对酿酒师技艺和酒庄历史的尊重。通过了解这些分级制度,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波尔多葡萄酒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而更好地欣赏和享受这些世界级的佳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