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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侃白酒之50年代前的白酒标准

2024-07-01人已围观

闲侃白酒之50年代前的白酒标准

闲谈白酒:追溯50年代前的白酒标准

当我们围炉夜话,谈论起白酒的种种,不得不提及那久远的50年代前的白酒标准。如今的白酒评价,早已从感官品评到理化检测等多维度进行,如茅台酒便以其透明微黄的酒体、浓郁的酱香、入口的醇厚和空杯留香等特点闻名,且其理化指标如总酸、总酯和固形物等均有严格标准。在时光的长河中回溯,我们会发现过去的白酒标准与我们今天所知的截然不同。

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白酒的质量评价主要基于一个看似简单却又充满历史色彩的指标——酒精度。要知道,第一届酒评会是在1952年举行的,所以在50年代之前,白酒并没有香型的概念,质量评价也尚未形成现今的完善体系。当时的有关部门根据地域特点,设定了不同的酒精度标准:如北方的东三省、陕西、山西等地,因气候较冷,所产白酒的酒精度被要求达到65度;而南方的茅台酒,其酒精度则为53度,这在当时的标准下已属“低度”。

在那个年代,酒精计尚未普及,那么人们是如何确定白酒的度数呢?答案是:经验与观察。以北方二锅头为例,其蒸馏出来的原酒度数极高,为了达到规定的酒精度标准,就需要进行勾兑——即加水稀释。但加水过多则会导致不达标,这时,古人便通过观察酒花来判断勾兑的适宜程度。经过多次试验,他们得出了相对准确的加水比例,完成了早期的勾兑工作,这也为现代勾兑技术奠定了基础。

回顾这段历史,我们不禁感叹前人的智慧与勤劳。正是他们对白酒品质的初步要求,推动了白酒的发展,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熟知的白酒质量标准。这种不断追求与改进的精神,对于白酒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